汨罗市人民政府
关于在市殡仪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相关事宜的通告
汨政告〔2014〕10号
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,倡导文明祭祀,规范治丧行为,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,经研究,决定对市殡仪馆及其区域范围内实行禁放烟花爆竹,提倡使用环保型绢花花圈和电子鞭炮。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放范围:市殡仪馆馆内,馆周边以及出入馆沿途城区范围。
二、禁放时间: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。
三、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55号)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危害公共安全的,依法予以治安拘留。
各乡镇场和市直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、教育工作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贯彻落实本通告的有关规定,倡导文明治丧。广大党员干部、职工要做好家属和亲朋的工作,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,不携带烟花、礼炮、鞭炮、花圈进入殡仪馆。
禁放工作将纳入“三项整治”范围,如有违反本规定者,市委、市政府将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欢迎广大市民依法监督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(举报电话:0730-5222371、5227001)。
汨罗市人民政府
2014年5月16日
责编:ys
来源:|0
时政微观察丨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跑好历史接力赛
人民之心·总书记谈政绩观 ⑦丨一词一观:不留后遗症
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丨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
第一观察|总书记寄望红色基因薪火相传
视频丨《习近平的文化情缘》等纪录片在老挝启播
经纬线·政绩观里的文化根脉
湘江论见丨网暴救灾村支书,依法严惩!
“国保”组团现身舜皇山开启吃播模式 网友:原来“爱干饭”不分物种
下载APP
分享到